圖書館規則
彩雲聖若瑟小學圖書館
圖書館開放時間
星期一至五(公眾及學校假期除外)
課前7:45 - 8:05 a.m.
小息9:40 –10:00 a.m.
午膳及午休12:30 – 1:25 p.m.
課後3:15 – 4:15 p.m. (十月至五月)
圖書館規則
每位學生可借圖書最多兩本,每次借書期限為十四天。
如沒有其他學生或教職員要求借閱,每本圖書可由同一學生或教職員續借十四天
凡預借圖書,請先填寫預借表格,交圖書館老師辦理,並留意圖書館門外預借圖書報告版。
凡遺失/損毀圖書館書籍/刋物,必須購買相同書刋交還圖書館;
如該書已絕版,學生可購回價錢及主題與遺失書籍相若的圖書代替。
未經辦妥借用手續,而擅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的學生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離開圖書館前,必須將帶來之物品攜帶離去,並向圖書館助理員展示帶走的物品。
學生應保持圖書館清潔整齊。
圖書館的書籍、報章、雜誌、應小心使用,閱讀後須放回原處。
圖書館內應保持安靜,不可高聲討論、嬉戲或追逐。
學生不可擅自移動圖書館內的設備,如桌、椅、櫃等。
學生不可隨意觸動任何資訊科技設施如電腦、打印機、投影機等
各學生必須遵守圖書館規則,並服從老師、圖書館文職人員及圖書館助理員的指示。
學生課後使用圖書館,必須先向圖書館老師索取「課後使用圖書館申請表」,得到家長同意及學校批准方可使用圖書館。
學生課後使用圖書館,必須出示「課後使用圖書館申請表」和學生手冊,當值老師或職員將登記學生姓名、班別及進出時間,並於學生手冊內蓋印。
借書程序:
學生須使用電子學生証借閱圖書;
學生須檢查所借圖書是否完好無缺,若有破損立刻通知圖書館老師;
打開圖書最後一頁,連同學生証交到借/還書處;
圖書館助理員於還書紙上蓋上還書日期;
圖書館助理員交還學生証及圖書。
凡已借書學生,離開圖書館前須打開圖書最後一頁給出口處圖書館助理員查閱
學生離開圖書館前,須確保所外借圖書完好無缺
學生若發現圖書有破損,必須立刻交給圖書館老師或圖書館助理員處理,
切勿自行修補。